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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全国
公司地址广州花都
业务类型**复审无效
品牌知升知识产权
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了专利申请大国,但是**质量如何,不容乐观。而且在**中有许多是鱼目混杂,许多**本身的有效性都有问题。我国**法规定了**无效的复审程序,目前申请专利无效的案件很多。但是因为**案件性比较强,许多人并不清楚如何申请专利无效。那么,**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知升公司罗先生为大家解答。
**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会提出。
根据**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复审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复审审查原则
复审程序是**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节省时间和费用
理由和证据的审查
在复审程序中,一般应当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作出该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审过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对上述应当审过的理由和证据的审查并不违反“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审查实审驳回的复审案件时,合议组可以参照下列审查顺序判断是否属于在先审级应当审过的理由:
(1)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五条、*二十五条或者实施细则*二条款的规定;
(2)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法*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四十三条款的规定;
(3)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四款、*二十六条*三款或者*三十一条款的规定;
(4)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六条*四款、实施细则*二十条款或者*二十一条*二款的规定;
(5)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二款、*九条或者实施细则*十三条款的规定;
(6)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三款的规定。
必要时,合议组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公知的常识性证据。
复审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1) 复审决定将维持原驳回决定;
(2) 需要复审请求人依照**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修改申请文件,才有可能撤销原驳回决定;
(3) 需要复审请求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者对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4) 需要引入驳回决定未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
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期满未答复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复审程序首先是一种救济程序,即当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和可能,但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中被驳回而丧失**权,依照**法规定向**复审会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程序,**复审应当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但在目前的复审实践中,复审程序趋向于实质审查的延续,对于专利申请人的救济意味渐渐变淡,而等同于再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再一次的审查决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复审**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有被淡化的表现或趋势。
总结一段话就是想获得**权提取的一个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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