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需要准备,不是等到孩子读书的时候就临时能办到的,必须要提**年做准备或者更久。往往因为时间的原因很多家长会差1-5分不能选入理想的学校,也往往由于准备不足分数被迫远离居住地等待分配等。所以越早准备越能够挑选好学校(高分进好学校)这是一个个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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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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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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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条 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有序推进长期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来穗人员入户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按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当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
*三条 积分制入户主要面对长期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包括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入户,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范畴。
*四条 每年度积分制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纳入当年迁入人口计划统筹安排。
*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积分制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等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各镇(街道)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负责申请材料预审、受理、资料录入等工作。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配合制定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消防、城管、交通、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参照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分别制定文化、体育等特殊技能人员,以及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的积分指标体系,并根据当年下达的指标数量遴选拟入户人员。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查核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记录;办理入户手续。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
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七条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
*八条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本办法所称的未成年,指年龄不满18周岁。
*九条 拟给予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名单应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及发放入户卡。获批人员凭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卡等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十条 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十一条 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本市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籍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机关处理。
*十二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积分制入户(包括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各相关部门应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申请流程,构建责任明确、功能互补、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
*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2.积分制入户流程图
3.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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