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无效是经*三人申请、**复审**审查,对已授予的**作出无效的决定。**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复审程序请求**复审**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复审**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复审**审查后,对该**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权人。对**复审**宣告发明**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复审**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无效,由**局登记和公告。
理由和证据的审查
在复审程序中,一般应当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作出该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审过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对上述应当审过的理由和证据的审查并不违反“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审查实审驳回的复审案件时,合议组可以参照下列审查顺序判断是否属于在先审级应当审过的理由:
(1)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五条、*二十五条或者实施细则*二条**款的规定;
(2)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法*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四十三条**款的规定;
(3)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四款、*二十六条*三款或者*三十一条**款的规定;
(4)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六条*四款、实施细则*二十条**款或者*二十一条*二款的规定;
(5)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二款、*九条或者实施细则*十三条**款的规定;
(6) 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二十二条*三款的规定。
必要时,合议组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公知的常识性证据。
复审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1) 复审决定将维持原驳回决定;
(2) 需要复审请求人依照**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修改申请文件,才有可能撤销原驳回决定;
(3) 需要复审请求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者对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4) 需要引入驳回决定未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
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期满未答复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根据《*人民共和国**法实施细则》*六十四条的规定,**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出规定的范围;**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授予较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较先申请的人)授予**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权,已经取得**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gbaaeid/-
http://huadouzhuanli.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