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提出。
根据**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复审**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无效答辩有什么好处?
(1)**无效答辩是**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的较佳选择。
(2)**无效答辩是**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一途径。
(3)**复审**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复审审查原则
复审程序是**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节省时间和费用
**复审程序详解
1.**复审程序的启动
**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复审审查
**复审**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复审**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复审**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救济程序。
4.**复审后续的**救济程序
根据**法*四十一条*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复审**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复审**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号为:ZL03103421.7、发明名称为“缝纫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涉及多起**侵权纠纷,受到业界关注。审查决定清楚地界定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后续侵权判定提供了基础支撑。审查结论是维持**权有效。
「决定内容】:
由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本**的“凸轮机构”为被驱动的部件,因此尽管本**权利要求1中使用了“所述驱动凸轮部件”、“**凸轮”、“*二凸轮”、“凸轮机构”多个不同的技术术语,但根据权利要求1中上述多个术语的逻辑关系以及说明书中的上述相关记载以及附图的相应描述,可以毫无疑义的确定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驱动凸轮部件”是指由“**凸轮”与“*二凸轮”构成的“凸轮机构”。……仅从字面上理解上述对“空车区间”的限定并不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因此,需参考本**说明书对上述技术特征的解释。如果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可以从说明书和附图当中获得一正确、合理的解释,则认为该技术特征不会造成权利要求所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决定规则】:
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为准;在字面的理解不符合语言习惯的情况下,需要参考本**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如果根据说明书和附图可以获得一、合理的解释,则权利要求应当是清楚的。
「**天下】:
这件**无效请求未提交对比文件,仅以形式理由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涉及技术可能有较强原创性;但撰写缺陷问题很大,术语不一致,文字描述不充分,后续费的劲不小啊
在哪些情况下**权就会无效?
根据《*人民共和国**法实施细则》*六十四条的规定,**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出规定的范围;**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授予较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较先申请的人)授予**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权,已经取得**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宣告**权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复审**宣告**权无效或者维持**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实施许可合同和**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按照上述规定,**权人或**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权受让人返还**使用费或**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权人或**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或**权转让费。
以上就是关于**权无效的详细内容,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对于**权无效的情形,我国的**法还是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主要来说是包括有四种情况的,其中就有主体不符合**授予条件的;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重复授权的情形等等
**权无效是经*三人申请、**复审**审查,对已授予的**作出无效的决定。**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复审程序请求**复审**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复审**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复审**审查后,对该**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权人。对**复审**宣告发明**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复审**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无效,由**局登记和公告。
复审程序首先是一种救济程序,即当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和可能,但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中被驳回而丧失**权,依照**法规定向**复审**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程序,**复审委员应当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但在目前的复审实践中,复审程序趋向于实质审查的延续,对于专利申请人的救济意味渐渐变淡,而等同于再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再一次的审查决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复审**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的法律地位和指导作用有被淡化的表现或趋势。
总结一段话就是想获得**权提取的一个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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