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国际市场,两个选择。**个选择交钱,*二选择构建能力。既不想交钱,又不想构建能力是不可能的,要树立给钱的概念,但现在国内大多数还是停留在想不给钱的阶段,给钱给多少,给少一点是可以协商的,但是不给钱是不可能的,不给钱就是流氓的做法,世界不把你作为一个正常公司看待,你就没有获得尊重和平等的地位,给钱多少可以谈。交钱说明你有价值,交钱说明你公司有尊严,按照世界规则走,*三,交钱才会使你有动力去做这个事,否则没有动力去做。未来的世界就是俱乐部,如果没有核心**,没有主流国际标准**,那不可能去参与世界竞争的,没有可能性,或许人家等着你再大一点再动手。
特特定的阻绝与回避设计
特定的阻绝是指仅用一个或少数几个**来保护特定用途的发明,申请与维护成本较低。缺点是竞争者*利用回避设计来避开**的效力。
回避设计是指**工程师采用不同于已知的**保护的技术方案,设计新的规格、性能、手段等,从而避开他人某项目具体**权的保护范围。回避设计的方式有很多种,且所需经费和时间也少,
成功的回避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法律上的条件。要求**侵权判定中不会被判为侵权;商业上的条件,在商业竞争中不至于因成本过高而失去竞争力.
策略型**
**权拥有者想要保有竞争优势,就应该避免让竞争对手有回避设计的机会,否则该**就*完全失去价值。策略型**是一个具有较大阻绝功效的**,像是某特定产品领域所必须的技术或是路障性**等,具有阻碍性高、无法回避设计的特点。
地毯式**布局
如果没有**的策略型**,也可以形成类似于布雷区的地毯式**布局,例如有系统的在每一步骤中用**来形成地雷区,以阻断竞争者进入,而对于强行侵入技术领域的竞争对手,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其逐出该领域。
地毯式**布局模式一般可用于不确定性高的新兴技术、各种研发方向都能产出结果、或是**的重要性尚未明朗化的时期,该种布局有一定条件和要求:足够的资金以及研发能量的配合,如果没有系统性的**布局则*演变为**泛滥,无法发挥预期效果。
为节省成本,企业或研究单位单纯地从技术的角度考虑会剔除次要的**以降低申请和维护**的成本,以及维持**整体的品质。但是这些研发人员眼中的小**或垃圾**,有时却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麻烦**,阻碍其研发与**权的取得。同时由于整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在**授权谈判时能拥有较大的谈判筹码。
**围墙
**围墙是利用系列式的**形成对竞争对手研发的阻碍,例如一项与化学相关的发明,将其化学子程式、分子设计、几何形状、温度等范围的变化都申请专利保护,形成一道围墙,以防止竞争对手有任何缝隙刻意回避。当许多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都可达到类似功能的结果时就可以考虑**围墙的布局模式。
包绕式**布局
以多个小**包绕着竞争对手的重要**,这些小**本身价值性或许不高,但其组合却可以阻碍竞争对手重要**的有效商业应用。例如以各种不同的应用来包绕基础型**,很可能就使得基础型**的价值荡然无存,当竞争对手有基础性**时,就可以透过包绕式**作为交互授权谈判的筹码。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本手有重要的基础型**时,应先自行透过研发形成自己的包绕式**布局,避免让竞争对手采取该模式。
组合式**布局
以各种结构和方式形成如网络版的组合式**布局,从而强化技术保护的强度或陈伟谈判有利的筹码。包绕式**布局模式就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模式之一,以一个基础性**包绕几个次要的应用型**,甚至以多个包绕式**布局形成紧密的**网络,阻绝竞争者的研发方向。
企业或研究单位在思考要采取哪种**布局模式时,可以从**布局的深度及广度来考虑。就深度而言,某一技术领域基本**到相关的配套/衍生**共同形成坚实的保护网,则可建立技术垄断的地位,这通常需要长时间的耕耘才能达成。
就广度而言,与基本技术的可能应用范围中广泛的获得外围技术的**保护,则可使得保护范围更加完整,有利于主导整个技术领域和市场的走向,但若预期的应用范围很广,想要囊括所有相关技术的投资成本可能很庞大。
*十四,我们国家较近好多组织、团体和个人都在如火如荼地热议标准必要**问题,包括**法*四次修改的85条等也涉及相关内容,这里有两个误区,一是我们针对的对象是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二是我们总是讨论约束的一面而忘记了首先是鼓励的一面。我们一定要理解制度的灵魂,否则任何一个方面较端化后就会搞错方向。要知道国家标准的制定权是WTO允许的3个重要的非技术壁垒的权利之一,这是一个宝贵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用立法的形式去约束自己国家标准的必要**权人。我们国家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国际标准只是定出了知识产权规约和FRAND规则,至于权利人的许可行为是否符合FRAND规则是由各国**机构来判断的,是不是构成反垄断问题也是由各国**机构进行判断的,国际标准组织不会进行判断,因此中国当前要做的较主要的事情是**机构对国际标准的必要**在中国的履行实施管辖。*二,对国际主流标准的标准必要**权利人在中国实施时过高的许可收费和歧视等问题进行反垄断审判。而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的权利人更多的应该是鼓励,鼓励这些国内企业将先进的技术贡献给国家标准,如何鼓励,就是像国际标准组织那样允许权利人通过许可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实际上迄今为止我们国家的国家标准必要**权利人还几乎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我们并不急于立法对这些对象实施过重的约束和限制。举个例子,记得当初我们刚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西方公司凭借着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的必要**来找我们收费,因为在*二代移动通信领域它们有许多国际标准必要**,而我们没有,我们当时一的能力是在中国国家标准的IUB接口中有几件国家标准必要**,我们因此才获得了一点点交换能力,今天有许多中国企业只具备这样一点能力,我们不应该自废武功。
*十五,在世界范围内,衡量一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竞争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分不**业标准不一样。对于工业标准行业,衡量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的竞争力就是两个指标,**个是在欧美中三地的授权**的质量和数量,另一个是在国际主流技术标准当中核心标准必要**在欧美中三地的授权数量和质量。对于非工业标准行业,基本也是这样的逻辑,但是有一个变化,就是把可诉**作为衡量标准。什么叫可诉**?就是我们可以在中国、欧洲和美国提起诉讼并有很大可能性获胜的**。
*十六,过度片面地强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化发展是有害的。因为我们的企业应该放眼**,对于企业而言创新不是目的,狭隘的自主更不是目的,取得商业成功才是目的。我们更主张的是开放性的系统,在国际的主流技术标准上占有一席之地,比如说移动通信的主流国际标准3GPP,因为主流的国际标准意味着主流的**市场,这才是我们需要聚焦的发力点,唯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具备**市场的竞争力参与**市场的分配。我们不要忘记融入世界的重要性。由于国际主流技术标准组织的开放性、协商原则和投票机制,都决定了未来的世界竞争都会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合作协同、合纵连横是未来的方向,我们的核心能力要发力在重要的世界潮流上拥有重要的话语权,而不是狭隘地自己搞一套自己的与世界不同的标准,这种所谓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在需要互联互通的工业标准领域是没有价值的,对国家、产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是十分有害的。
*十七,企业应该构建起内生性知识产权的获得的能力,从微观上说,申请专利要构建一个什么能力才能申请好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就像厨师炒菜,首先原料要好,也就是说创新成果和技术要好,其次是厨师的烹饪手艺要好,也就是把好的发明创造、创新技术转变成法律权利的功夫要好,写出来的法律文件要好。所以高质量的**需要有打造高质量能力的体系,包括研发创新能力和打造高质量的作业流程和组织体系,这套硬实力才是基础,要构建这样的大质量体系。
*十八,国内目前对于**价值还有一个误区就是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是否在产品中实施**技术了,其实如果一个**别人都不感兴趣,只有自己用,那么这个**是没有价值的,较有价值的是什么?是别人很想用又不能用,还有一个别人很想用,我可以拿来跟人家交换,所以**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用不用,而在于别人用不用或者别人想不想用,所以**的价值往往体现在是否能套住竞争对手。此外,**的价值与技术的复杂程度往往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价值的**往往是那些*被普遍采用的简单技术,大家一谈**往往认为一定是要高深的发明,但实际上只要是创新,能产生使用价值,被普遍使用,就很有价值。
*十九,当前随着数字化转型、全连接世界和各种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新一轮的技术浪潮正在席卷**,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新材料、安全等等,国际公司也正在对这些新领域的知识产权进行**布局,由于市场规模的巨大优势,在这样一个新时代我国有可能在这一轮的**化过程中取得优势,当然前提是我们自身内功的能力积累、**化视野和布局能力。
*二十,从**范围来看,知识产权往往也是产业整合的工具,因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优势企业就能够得以发展起来,不会受到同质化低价竞争之苦,在本土的大市场中获得足够的收入和盈利以后,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和能力积累,从而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每一个行业都有几千家同质化低价竞争的企业的模式不是世界潮流,也不可能有**竞争力,行业的聚集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的一项标准。知识产权是一种保护先进的制度,实际上也是产业整合的工具,保护创造者的结果就是良好的人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然后不断地整合行业落后的,然后去**世界市场。
我们只有建立起这样一个保护先进的制度,才能使我们的国家和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人类多做贡献,从而使我们伟大的祖国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个,标准必要**仍然是世界上较有价值的**,因为世界知识产权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这个地方。要避开标准必要**是不可能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认为这仍然是世界的主流。**侵权和故不故意没有太大的关系,你只要用了,就需要获得许可。*二,全世界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是什么?实际上美国的定价太高,应该下降些(如高通),苹果在**诉高通,核心不是该不该收费,而是要合理的收费(相比其它公司是10倍的水平)。未来,美国FTC调查及苹果与高通的诉讼以后,会打出一个世界规则,高通的定价太高了,会降下来。另一方面中国的定价又太低了,应该上升一些,这样才是合理的。*三点,关于以较小销售单元为收费基础的问题,即使在美国也是一部分获得支持,还不是普遍支持。苹果与高通的诉涉及两个东西,即较小可销售单元,权利用尽问题,诉讼会把这个规则确定,但是总的来讲,我觉得世界未来的趋势肯定是要交钱的,你要用人家的许可**要交钱,这是人类不会放弃的原则,但是可能不会像交给高通那么多钱。我们不要站在一个狭隘的观点来看。合理交费的环境可能对大家都有好处,记得我们早期走向海外的时候我们都是主动去向西方公司交钱获得许可,我们要相信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上,中国在世界产业链中是有优势的,因为创新不就是研发投入嘛,在欧洲北美投入一个研发工程师的成本,在中国可以投入四到五个工程师,中国人还很勤快,长期积累我们一定会有竞争力,核心问题是我们不要老想用一些不正确的方法来赢得竞争,要走正道,才有未来。
**个关于**价值的评价,一共有九个标准,除了你刚才讲的那些,还有一些,比如说是不是标准必要**,标准claim 是不是明确、清晰?有没有证据证明很**对方侵权,还有一些,总共是九大因素评价**价值。评价**的价值一定要跟奖励挂钩,对于不同**价值,给予的奖励是不一样的,比如A+级**,可以给予很高奖励,奖励是在产生价值的前提下。关于**的撰写问题,要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来提高质量,包括对代理人的评级,不同的等级代理不同重量级的**,但是不同等级要给不同的钱。总的来讲就是人的水平,一切工作就是围绕怎么提高人的水平,不管是外部人还是内部人,方法很简单,就是通过经济的杠杆来体现。我们更主张直接跟美国、欧洲的代理资源勾兑起来。总而言之就是人的能力。
**,要靠落后的制度去保护、去生存是不可能有未来,有世界的,这是**个观点。*二个观点,我认为一个企业什么时候真正地愿意投入做知识产权,只有在他尝到甜头或者尝到苦头了,如果没有这两个情况,企业是没有动力做知识产权,没有动力做创新的。如果我们永远停留在不去深度地投入创新,总是抄袭别人的阶段,中国永远没有希望。*三点,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起诉中国的任何一家企业,相反,我们刚开始解决的都是外国公司的问题。但是,如果中国企业都养成在本土不交费的习惯,他永远没有出息。我们刚开始也没有**,我们主动去向诺基亚、爱立信、北电、西门子等国际公司要许可,去交钱。正因为我们主动交钱,所以就深刻地知道这个东西的重要性,所以就愿意真正投入了,所以才发展起来。如果在中国本土不愿意交费,难道愿意在国外交费吗?当我们走出**时如果没有形成缴费的思维习惯,只要业务和规模稍微成长起来,就会被收拾,可能有几十家公司来收拾,而不是一两家公司,如果你没有具备这个能力,是没有世界和未来的
一就是隐私保护,欧洲是较先进的,而且GDPR马上就生效,对整个世界是有重大影响的,要深入地去理解一下GDPR的架构,包括数据的不出境,本地化问题,这是**点。*二点,当前世界范围有两个东西既是矛盾的组合体,也是相对的,**,反恐的需要,因为反恐的需要会导致公共权力对隐私数据不断地获得的途径,*二个因为隐私涉及到互联网的发展,云的产生,隐私数据变成大家公共关心的问题,变成人权的组成部分,所以反恐和人权这两个东西各个国家都在博弈。有两个原则,**,遵守**的法律合规,那个地方要有正式的法律,要有正式的法律程序,要有正式的法律规定。*二,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以严格的保护隐私为目的来做事情。
国际标准组织从来都是一个合纵连横和妥协的场合,将来像高通在九十年代初CDMA IS95A时那样一家占大部分基本**的可能性已经没有,肯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纵连横,而且我认为衡量一个标准,不仅是技术性,还要看经济性,肯定是这样的。未来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是一个方向。还有因为这是一个公开的场合,最后这个方向还是接近于比较良好的东西,不会说是一个落后的东西,但是因为商业的原因,有一个稍微求其次的选择,也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一家*大,可能把这个事情搞死了,因为一家*大的方式肯定是死路一条,这是世界的常态和规则。*二个问题你谈到跟标准相近的问题,因为我们较近也在跟国家局提建议,中国**在申请的时候,可以修改的灵活性太死,比美国和欧洲差,所以美国和欧洲很多时候可以再修改,因为标准不断地在制定和变化,**也在跟着修改,要保持灵活性。
中国现在如火如荼搞**运营,搞知识产权运营,每个地方都有很多的公司,国家财政部也拿了很多钱做,但根本的问题在于解决价值问题,因为运营一个东西,必须是这个东西有价值才有运营的基础,或者说全世界都认同它有价值,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还没有到这一步,所以早了一点。就像证券交易所,你要有有价值股票才能交易起来,实体经济愿意把股票放在市场上。如果没有人愿意买卖、交易,太多的交易所有什么意义。现阶段我们还没有具备整个运营的宏观生态环境。*二点,我觉得现在确实有点希望,因为现在世界已经向东方转移,很多知识产权运营的西方公司想在中国开始做事情。苹果诉高通,**诉是在美国、*二诉是在中国,*三诉是在英国,中国已经变成了世界的主战场,为什么?是因为中国有这个市场规模,产业发展水平已经到一定阶段了,所以实际上是在向东方转移,但是我觉得这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中国的**价格要上去。上去不一定要等到跟欧洲、美国一样的价格,人家450—500万美元,我们达到450—500**民币,这才有经营的可能性。*三点,我们没什么知识产权运营,也不叫运营,我们主要的目的是为公司提供一个**的保护能力。但是我们要建立起一个规则,如果大家都不交费的话,就都维持在低价竞争的无序状态,如果大家交费,就会知道创新是值钱的,就会把产品卖得贵一点,就不会用滥价的方式扰乱市场。知识产权是个杠杆,可能未来的五年以后,这个事情会有变化。随着美国FTC对高通的调查,韩国的调查,以及苹果的**诉讼会确立**定价的新规则。中国**也要调整定价中国才有一定的竞争力。最后一点,中国的市场当量足以支撑大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你看美国有大概几十家规模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但是我们一定要构建起生态,有生态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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