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起订量:1 价格:5800
企业想要把自身做强做大,在市场布局过程中保护核心知识产权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因此,知识产权布局,也逐渐被企业所重视,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无论是抢占产品市场,还是保护创新成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①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②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除了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著作权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与权、商标权相比较,著作权主体的范围更加广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国家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同时,由于法律对著作权主体的限制并不严格,因此,未成年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比权、商标权的客体种类多,范围广。
3.著作权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著作权中所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的具体内容比较多:从人身权上看,主要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从财产权上看,主要有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演绎权等。同时,由著作权客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所决定,不同的著作权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具有复杂性。
4.著作权的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现代各国著作权法大多对著作权采取"创作保护"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产生,不论是否发表,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与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方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商标权不同。
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
商业秘密是一种的知识产权。《*共和国刑法》*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为例。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局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定义:
1、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2、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凭借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而且这些技术信息尚未获得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